話說昨天香魚帶著彥去台北搭纜車、木柵動物園,下午去士林夜市...


彥因為肚子餓,香魚買了雞蛋糕給他吃,8粒50元粉貴....


晚上九點多才回到家,放水準備洗澡時,相妘在垃圾桶裡面發現雞蛋糕的紙袋有點鼓鼓的,拿起來檢查,裡面竟然還有一個雞蛋糕....怎麼可以浪費食物.....


於是詢問彥....


香魚:『為什麼沒吃完的雞蛋糕就丟進垃圾桶,浪費食物...OX@#%*&&*@...』


彥:『我以為裡面有兩個』


香魚:『什麼!裡面有兩個就直接丟掉,這幾天寒假過得太爽,吵著肚子餓買給你吃,媽媽都沒吃,不但沒有分享,還把吃不完的丟掉....*!^#^^!@(...』


我修理電腦收工房間,香魚講了這件事,讓我聽了心裡也燃起一把火,想要拿棍子來K彥幾下。但是又想起,上個月和香魚討論我們應該不要體罰,當時也跟彥講不體罰,可是後來我又動了兩次手(用手打臉頰,一次是賴床、一次是吃飯耍寶),讓我心裡感到內疚,所以還是不要動手好了。於是說『把雞蛋糕的相片拍下來,寫300字的悔過書,沒寫完不准睡覺....』


彥的當場反應是:『那要去拿照相機拍照,印出來來能寫...』


我:『.....,先用白紙寫,明天再印照片出來....』


香魚和彥去洗澡時,彥跟香魚說媽媽誤會他了,他的意思是『機蛋糕的紙袋因為揉成一團,他看到裡面有兩個,吃完以後就把紙袋丟垃圾桶,不知道裡面還剩下一個。』


以彥平常愛吃甜食的表現來說,這樣的解釋是合理的,我們算是誤會他了。但是一開始詢問的時候為什麼不一次講清楚,被罵了半天也不吭聲。還好老爸沒有動手,不然彥不就被白打了.....


洗完澡後快11點了,300字的悔過書還是要寫,不過先去睡覺,明天起床後寫。


挖勒,差點又要多一件內疚的事情,於是定義這件事為『一個雞蛋糕,差點引發血案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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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丟掉的雞蛋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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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丟掉的雞蛋糕(放大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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